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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除罪范围扩大 民间团体批“立委”特赦贪污

2012-05-25 14: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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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公民监督“立法院”联盟今(25)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财政委员会”在5月2日,将特别费除罪化扩及地方民代的“会计法第99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悄悄送进朝野协商,企图蒙混过关。该法修正草案主张扩大除罪范围到各民意机关、里长事务补助费及民代公费助理。

公督盟执行长张宏林表示,这次修法显然是为了特定对象,只要该“法案”通过,众多官司缠身的民意代表,包括“立委”本身,就能马上脱身,明显逾越“立法权”,“立委”应主动避险,而非偷渡“会计法”。

公督盟质疑,为何这次修法,不仅把地方民代的特别费纳入,甚至把所有的公费助理费、加班费、业务费、考察费、事务补助费等,都纳入除罪化的范围”。

公督盟表示,地方民代涉案者,以国民党籍为多,而民进党与亲民党此次也各有一名“立委”参与连署,因此呼吁三个党团应立即公开说明。

本“法案”主提案人为国民党籍的林沧敏、张嘉郡、杨琼璎;亲民党林正二与无党籍的陈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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