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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搜“黑材料” 几乎“咬遍”台湾政坛大佬

2012-05-24 09:48  王大可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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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刑罚最重可判7年半

此案特侦组起诉书共3册、1221页、120多万字,创下纪录。

据《中国时报》报道,扁一开始向特侦组检察官说,侵占隐匿机密公文是因为看完后由幕僚处理,自己不知情,后改口说是为了写回忆录、口述历史。

但特侦组侦办扁案过程中发现,扁对与李登辉有关的弊案资料情有独钟,都亲自带回住处藏匿。扁也不讳言地说:“为避免被李登辉误会我在恐吓他,所以才会保存这些资料。”

特侦组因此认为,扁把侵占的公文内容透过媒体公之于世,借此转移舆论焦点,其目的绝非仅是撰写回忆录,更有搜集政治人物不利事证及应付自身弊案的诉讼攻防考量。

检察官指出,扁触犯侵占公物、隐匿公务员职掌文书及“机密保护法”等3项罪名,建请法院依刑度最重的隐匿公务员职掌文书罪论处,该罪本刑为5年以下,但因扁以公务员身份触犯应加重刑罚,因此最重可处7年6个月徒刑。(本报特约记者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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