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社团领袖呼吁加大两岸文化交流
2012-05-12 13:20 来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四是为商签两岸文教协议提供有利条件。 全美台湾同乡联谊会总会长郑长祥表示,要继续扩大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增强两岸同胞的文化和民族认同,更加注重交流的规范和机制化,以及与台湾基层民众的接触、互动。 台湾中华两岸文经观光协会名誉理事长许文彬发言指出,两岸民众同属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要共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他建议,要深化台湾姓氏源流的研究,同时加强对闽南文化的重视和发扬。 许文彬说,全世界讲闽南语的有4600多万人,此人数排在全世界语言族群30名以内。他建议大陆的春节晚会邀请台湾本土歌星登台演唱闽南语歌曲。 本次论坛由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主办,来自海内外约500位嘉宾与会。除主论坛外,会议还分三个分论坛进行研讨。(完) |
相关阅读:
- [ 05-11]台商王玉华女士:平凡台胞 情暖孤老
- [ 05-10]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台胞投资保护法汇报会
- [ 05-09]台胞可来厦开小型医院
- [ 05-09]厦门落实综合改革方案 台胞可来厦门开小型医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