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求复合不成性侵前女友 把她的头压马桶凌虐

2012-05-11 11: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田姓男子想和前女友复合遭拒,涉嫌囚禁她两天殴打恫吓“大不了同归于尽”,还将她的头压进马桶凌虐,口交得逞。士林地检署昨天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嫌,起诉这名恐怖情人,求刑八年六月。

检方调查,田姓男子怀疑前女友另结新欢,去年8月打电话恐吓“先让你看你爸妈倒下,再换你,你弟不用讲…我一定会在他大学之前让他脚断掉,我要看他坐轮椅”。前女友录下对话内容,但没报警。

同年9月21日晚间,田尾随前女友返家,佯称想聊彼此近况,进入她家又求复合遭拒,气得拳打脚踢,恫吓“我没有在怕的,大不了同归于尽、一起死”。隔天下午,更把前女友的头压入马桶、水槽内,强迫口交得逞。

被害女子遭囚禁施暴,满身被打得瘀青,23日下午2点多,趁田不注意,传手机简讯向母亲求救,内容是“你跟爸马上来载我,拜托,不要打给我”,她母亲赶紧报警处理。

警方循线逮捕田嫌,将女子送医治疗,经诊断发现她有脑震荡,四肢多处瘀伤。

田虽然承认殴打、恐吓前女友,但否认性侵,辩称口交时没违背前女友的意愿。但检察官认为,女子被凌虐致伤,怎么可能愿意接受性交,不采信田的供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