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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不及外籍配偶受歧视项目多 大陆配偶台湾维权

2012-05-11 06:5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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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说,现在,陆配在台湾是“次等移民、三等公民”,享有的待遇比外籍配偶还差,而在台湾自诩的“民主、自由”环境下,不应存在这样的歧视。他说,过去民进党执政对陆配管得严,现在国民党则是“遇到有人反对就缩回去了”。

劳动人权协会总干事王武郎指出,目前,台当局对陆配的差别待遇,失去了“平等权”原则,按现有规定,陆配待遇竟落后于外籍配偶,是非常不合理的,在两岸逐渐和解下,台当局对陆配的待遇问题也应多加重视,让她们享有平等待遇及更有尊严的生活。(本报特约记者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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