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严查大陆在台“置入性行销”引发强烈反弹
2012-05-10 06:5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业界盼“经济蛋糕” 台北市观光传播局前局长羊晓东就曾表示,台湾可以到大陆做广告,大陆广告却无法登台;台湾消费者不易取得大陆完整的市场资讯,隐性财务损失极大,禁登大陆广告对台湾没好处,长此以往等于把陆资商机拒于门外。 这是实在话。如今两岸多领域合作发展势头强劲,无论对大陆企业机构亦或是台湾媒体、岛内民众,广告均是彼此沟通宣传、扩大经济利益的最佳工具。两岸交流越扩大,就越需要相互报道双方资讯,这有助于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 按照目前岛内媒体辛苦经营的现状,大陆广告登台其实是“久旱逢甘霖”。虽然绿营极力渲染大陆广告是“政治威胁”,但台湾广告业者颇为期待这块巨大的“经济蛋糕”。 “中华卫星广播电视商业同业公会”秘书长钟瑞昌说,台湾市场偏小,特别是近年有不少广告转到大陆投放,光电视台的收入,就减少了几十亿元新台币。如果大陆广告能够在台湾播出,这将对台湾电视产业带来巨大收益。有台湾学者估计,如果大陆广告赴台,每年可以为台湾媒体创造1600亿元新台币的收益,是台湾现有广告市场的4倍。 台“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承认,若想受惠于大陆带来的巨大“蛋糕”,现行相关规定“确实有讨论的空间”。 扩大开放“是时候了” 随着两岸交流的范围不断扩大,大陆广告登台的问题却始终未获解决。 其实,3年前台当局就曾考虑过松绑大陆广告限制,据悉,相关文件已送交“立法院”通过了“一读”,由于受到民进党的强烈杯葛,该案被扣上“经济投降”和“文化投降”的帽子,导致该案未有实际效果。2011年12月30日,台当局宣布,开放已投资台湾的大陆企业以及已销往台湾的8000多项大陆农工商品,可以在台湾媒体投放广告。不过,这与现实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 |
相关阅读:
- [ 01-04]销毁置入性行销文件? 民进党将告赖幸媛涉强制罪
- [ 12-30]痛批置入性行销 邱毅骂自由时报:是民进党养的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