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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将重罚开车“低头族” 民众反应两极化

2012-05-09 08: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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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小心吃罚单。“立法院”三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车玩手机、上网查地图,骑机车等红灯上APP,汽车驾驶罚3000元,机车罚1000元。

东南网5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边驾车边玩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低头族”,未来将被罚款。“立院”昨天修正通过,汽、机车驾驶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有碍驾驶安全行为者,汽车驾驶罚锾3000元(新台币,下同)、机车驾驶1000元。

新修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之一规定,汽车驾驶人于行驶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类似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3000元罚锾,机车驾驶人则处1000元罚锾。

国民党“立委”李鸿钧说,以往只规定驾车时不能“讲手机”,对于其他类似操作并未规范。这次明确规定,驾驶汽机车辆时使用简讯、APP(手机应用软件),或者任何类似的装置;而且不仅在车辆行进期间,甚至是静止期间,也禁止使用,以保护驾驶人与其他路人的安全。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进一步解释,基本精神就是“只要开车,双手就要在方向盘上”,即使等红灯时也不行,若是要操作车载导航设施,必须先停在路旁设定。

针对酒驾肇事案件引发社会公愤,“立院”也修正通过第三十五条,如果酒驾并且附载有未满12岁儿童者,吊扣驾驶执照的时间就加倍处分。同样引发公愤的闯越平交道,也在第五十四条修订加重罚则,由现行6000元至1.2万元,提高为1.5万元至6万元,希望藉着重罚遏止驾驶以身试法。

挺重罚:比酒驾危险 骂坑钱:罚3000太贵

“交通部”决定对开车玩手机的低头族开罚,不少人赞同,有人还说“开车玩手机,比酒驾更严重!”但部分低头族求情说,“罚3000太贵了,调降为800或600不行吗?”当局的用意应该是警惕,而不是要坑民众的钱。

通讯业者黄杰表示,智慧型手机使用普遍,专注屏幕上讯息或按键,至少要花5到10秒钟。过去就有客户为了掏手机,或捡掉落下方的手机,短短几秒钟就发生车祸,建议大家还是把车停好,再使用手机,他赞成“重罚能导正观念与习惯”。

“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危险性绝对高于酒驾,应该重罚!”曾任汽车教练的嘉义县里长杨石旭说,驾驶人本来就应该专心开车,开车边玩手机,已经是“分视”(意思是注意力不集中),肇事机率可能高于酒驾,他甚至主张罚金要加倍。

“早该罚了!”屏东市民冯秀文说,开车玩手机“太可怕了!”只是目前轿车车窗都贴深色隔热纸,警察要取缔很困难。

药品业务员王思雅说,业务员24小时待命,为省电话费,常与厂商用Whats App、LINE等免费通讯软件联系,“我早练就边开车、边传讯的功夫”,若要开罚,她会把车上隔热纸换黑一点,“警察看不到,就罚不到吧!”

保险业务员许芳瑜说,她要拜访客户,偶尔等红灯用手机GPS找路,若要先停车再用手机,耗时费力,“用手机做正当用途,应该不必罚吧?”若玩App、脸书非必要用途,裁罚有理。

“等红灯时也不能用吗?”常用手机上脸书的计程车驾驶刘文盛说,每天趴趴走,常用手机拍下所见所闻,再上传脸书,他会利用等红绿灯时的空档查看留言,绝不会在行进间使用,不过他坦承,曾遭人投诉是危险驾驶。

公布就上路 无空窗期

“立法院”昨天通过对行进中使用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的“低头族”开罚;“警政署”表示,已着手研拟未来执勤作为,并将加强宣导,新法一旦公布实施,警方会立即依规定执法,没有空窗期。

“警政署”强调,智慧型手机和平板电脑当道,越来越多的“低头族”在行进时,边开车边看手机或平板电脑,增加行车风险;在新法公布施行上路前,会要求各警察机关先对民众宣导。

汽车驾驶人或机车骑士“滑”手机,实务上不易认定在是否上网。

“警政署”说,目前仍以现行规定执法,以劝导代替处罚。新法上路后,驾驶人如果在行进中低头滑手机、滑电脑,不管是不是进行数据通讯,都可视同“有碍驾驶安全行为”,员警只要搜证一定时间,就可依新法开罚。

根据统计,2000年到今年3月,全台警察机关取缔汽机车驾驶人使用行动电话共346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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