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将重罚开车“低头族” 民众反应两极化
2012-05-09 08: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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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小心吃罚单。“立法院”三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车玩手机、上网查地图,骑机车等红灯上APP,汽车驾驶罚3000元,机车罚1000元。 东南网5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边驾车边玩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低头族”,未来将被罚款。“立院”昨天修正通过,汽、机车驾驶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有碍驾驶安全行为者,汽车驾驶罚锾3000元(新台币,下同)、机车驾驶1000元。 新修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之一规定,汽车驾驶人于行驶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类似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3000元罚锾,机车驾驶人则处1000元罚锾。 国民党“立委”李鸿钧说,以往只规定驾车时不能“讲手机”,对于其他类似操作并未规范。这次明确规定,驾驶汽机车辆时使用简讯、APP(手机应用软件),或者任何类似的装置;而且不仅在车辆行进期间,甚至是静止期间,也禁止使用,以保护驾驶人与其他路人的安全。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进一步解释,基本精神就是“只要开车,双手就要在方向盘上”,即使等红灯时也不行,若是要操作车载导航设施,必须先停在路旁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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