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电长期“流血”补贴民间电厂 引爆社会争议

2012-05-05 09: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东南网5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电外购电力价格偏高,形同“流血”补贴民间电厂而引爆争议,“经济部长”施颜祥昨天说,台电与民营电厂合约“一定要修改”,不能为顾及少数业者利益,而罔顾大部分民众权益。

公营会执行长刘明忠说,台电必须在一周内重新检视购电合约,而且,台汽电转投资的四家民营电厂,包括国光、星能、森霸与星元,将列入优先检讨处理的对象。

施颜祥昨天召开“台电及中油公司经营改善小组”第二次会议,台电外购电力、购煤合约等问题,都是会议焦点,改善小组并做成四点决议。

首先在向民营电厂购电方面,台电与民间电厂合约一签竟然长达25年,长期以来“高买低卖”,以去年为例,购电价平均每度3.01元(新台币,下同),同年台湾电价每度只有2.6元,1度差0.41元,全年购电金额达1200亿元,形同“流血”补贴民营电厂。

施颜祥昨天宣示,购电合约一定要改,台汽电旗下4家民营电厂优先检讨。

在汽电共生方面,企业利用汽电共生,把多出来的电高价卖给台电,厂区用电却又来自台电,“高卖低买”占尽便宜,也引发民怨。

经济官员坦言,台电离峰电价低廉,远比厂商自行发电划算,造成汽电共生厂尖峰卖电,离峰用电量大增,台电两头吃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