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越南新娘被注销台湾籍也回不去越南 成国际人球

2012-05-04 10: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分享到:

东南网5月4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有越南新娘嫁到台湾后因被骗、离婚等因素,被注销台湾籍,也回不去越南,成为国际人球。国民党“立委”吴育仁召开记者会,呼吁马当局要维护其工作权、健保权等,不能放任他们自生自灭。他呼吁,“与其诉求特赦陈水扁,不如特赦这些无身份的外籍配偶,台湾人道庇护,刻不容缓。”

吴育仁3日下午陪同3名越籍新娘召开记者会,吴育仁表示,许多外籍新娘离家嫁到台湾,有些是用假结婚,被骗到台湾工作,有些被认定是“品行不良”、“违反善良风俗”等因素,无法顺利归化为台湾籍,遭遣返时又因越南护照被注销,成为人球,这类案件在台湾多达百余件。

云林县越南同乡权益协进会理事长陈观娇说,他们因结婚到台湾来,为申请台湾身份证,必须要放弃越南国籍,但现在因离婚在台湾没有身份,越南政府2008年之后,也不愿再恢复他们的国籍。

“移民署”居留定居科科长林振智表示,外籍新娘若居留台湾4年期满,可申请延期居留,但若假结婚或是离婚,则无法继续停留台湾。依据国际公约,越南有义务让他们恢复国籍,但现在越南政府却不积极做为。

吴育仁表示,全台越籍配偶已放弃越南国籍而申请归化遭驳回者约有百件,但这些个案背景、处分法条不见得相同,非常复杂。

他认为,“内政部”应研议是否让越南配偶也能有相同待遇,比较符合人权、人道考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