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司法机构修法强化机制 防止犯罪人员入监前逃跑

2012-05-03 10: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5月3日消息 综合台媒报道,台湾司法机构昨日通过一项修正草案,规定检方未来可直接拘提或将被判死刑、无期徒刑、2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岛内犯罪人员发监,这项被视为“罗福助、江连福条款”的修正草案,近日将被送交立法机构审议。

近期,岛内前民代罗福助、江连福遭判刑定谳后接连逃匿,检警虽然派出大批人力进行监控,但两人迄今仍行踪不明,引发民众议论,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为此研拟修正诉讼法规,5月1日送交司法机构研议,司法机构2日“火速”通过修正草案,并将提请立法机构审议,以强化防止犯罪人员入监前逃跑配套机制,提升判决执行效率。

修正案一出,立即引发众议,台“高院”法官质疑:“效果有限啦,只要被告有钱有势有心,想跑还是跑得掉”。国民党籍民代林国正说:“虽修法为时已晚,也不一定完全根除,但至少比现在进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