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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的警察大学招生舞弊案 嫌疑人被改判10年

2012-05-02 11: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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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15年前发生的警察大学招生舞弊案中,当年行贿判无罪的黄明博,被检察官改依共同收贿罪起诉,桃园地院昨天判他10年6个月,此案仍可上诉。

黄明博位在台南市善化区的住家,不仅大门深锁,连门外的电铃都用铁链锁住。附近邻居说,这栋屋子早就成了空屋,10多年前就没人住,完全没有任何人出入走动。当地住了30年以上的居民,没人认识黄明博这个人。

警大招生弊案是警大前电算中心代主任郭振源,从1997年间起,通过当时的警大学生黄明博(41岁)、外甥王俊杰等人当白手套,向外“招揽生意”,谈妥报考警大二技班(对内招生、警员才能报考)或大学部的考生由郭收80万(新台币,下同)元,至于中间人要赚多少价差则由白手套“各凭本事”,黄明博等人再向考生游说“保证上榜”,收费135万元,缴给郭振源80万元后,其余款项当成佣金朋分。

黄明博等人在招揽到“客户后”,把准考证号码告诉郭振源,郭再把电脑终端机线接到自己的办公室电脑,将“保证班”对象及行贿金钱收支情形登录,利用电脑阅卷作弊,窜改考生各科成绩,让缴了过路费的考生达到录取标准,再交由教务处寄发成绩单和放榜,当年有60多名考生送钱,郭振源2年多牟利5000多万元,一审时有85人列被告,7年前郭振源被判15年徒刑确定,作弊的考生都被退学。

而黄明博当年也因行贿考上警大二技班,被依行贿罪起诉,判无罪确定后,检察官以他后来被吸收当白手套、转手过6名考生的贿款,分到佣金200多万元,2年多前依共同收受贿赂罪重新起诉,桃园地院昨天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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