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货物及服务贸易早收计划成效显著 货物贸易方面,目前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以来,成效显著。据大陆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自台湾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58.9亿美元,减免关税约2.3亿美元。据台湾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对台湾出口适用ECFA早期收获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13.3亿美元,减免关税约3356万美元。 服务贸易方面,自ECFA早期收获实施至2012年3月底,据大陆方面统计,在非金融领域:6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1年的 “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31家台湾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另核准引进8部台湾影片,其中5部已在大陆影院公映。金融领域涉及19家台湾金融机构,包括3家台资银行经批准正在筹建分行,1家台资银行获准对大陆台资企业经营人民币业务。 据台湾方面统计,ECFA项下同期核准陆资赴台投资43件,投资或增资金额1.08亿美元,其中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已分别完成登记手续,申请汇入计约9148万美元作为营运资金,现有待台方核定营业许可。 积极推动投资保护 两岸投保协议方面,双方依据第7次两会会谈达成的共同意见积极展开沟通,并对在第8次两会会谈时签署协议表示乐观。投保协议文本内容将包括:定义、适用范围和例外、投资待遇、透明度、逐步减少投资限制、投资便利化、征收、损失补偿、代位、转移、拒绝授予利益、本协议双方的争端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解决、投资商事争议、联系机制等重要条款。在两岸投保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投保协议框架下,积极落实投资保护和促进两岸双向投资等工作。 海关合作方面,双方海关已就协议目的、范围、海关程序、海关合作等主要内容达成共识。该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提高通关效率,使ECFA执行更为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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