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罗福助人间蒸发拘提不到 检发通缉令
2012-04-26 07: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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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立委”罗福助未到台北地检署报到服刑,拘提时效到昨天上午11时,北检下午1时46分发布通缉,并向法院申请没入罗福助的保释金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在野党“立委”昨天为此事批检警调互踢皮球。“检察司副司长”林锦村认为,法律上有不足之处,将尽速研修“刑事诉讼法”补强。“修法”方向包括:判决确定前是否能电子监控;对于一定刑度者,法官宣判时是否可以当庭羁押,以及判决定谳后是否可立即发监。 台北地检署表示,将持续指挥司法警察机关,穷尽一切方法逮捕罗福助到案执行;由于检方已发布通缉令,另将追查是否有人协助罗福助逃匿,涉嫌藏匿人犯罪。 依相关规定,藏匿人犯或协助隐避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 据指出,“调查局”已经将罗福助列入外逃名单,“追缉外逃经济罪犯协调小组”也启动机制;一旦掌握罗在海外的行踪,将寻求司法互助,将他押解返台执行。 “调查局”近日通过各种管道打探罗福助下落,仍无法掌握他在何处,研判他已偷渡大陆,或可能转往第三地藏匿;甚至还传出罗福助在判刑隔天,就已经潜逃。 罗福助因炒作桂宏股票、逃漏税等案,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另外还涉炒作佳必琪股票、新店大香山滥垦及辱骂检察官案,正由台北地院审理;未来如不出庭,法院会再通缉。 罗福助“人间蒸发”,重创司法威信;据了解,“法务部”向大陆、澳门等地查询罗行踪,初步回报都未发现罗在上海、澳门等事业处所现身,澳门更指他已2年未入境。 检调不排除罗福助持有其他护照,甚至用其他名字出境。 入监空窗期 “法务部”研拟“修法” 前“立委”罗福助遭判刑确定,却于入监前失踪,引发“立法委员”共同质疑,“内政部长”李鸿源于备询时表示,一个案子从判刑定谳到执行,出现空窗期,“内政部”将与“法务部”共同检讨。 “检察司副司长”林锦村也表示,“法务部”正研拟修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方向以判决确定前、后加以区分,首先是判决确定前,为防止被告逃匿,可否以电子监控;第二是法官宣判时,一定刑度以上案件,是否可当庭羁押,或在判刑定谳后,马上发监执行。 “警政署长”王卓钧则在答询时表示,法制面上,不能将判刑确定的人,交给警察单位或调查单位监管,不能实际干涉他的行动,过去曾有同行监督案例,跟着他进进出出、跑来跑去,但不能拦他,除了法制面的问题,警察单位也有人力问题,监控是24小时,警察的人力部分,有非常大的困难。 李鸿源表示,现在确实不知道罗福助身在何处,“内政部”已在检讨,一个案子被判定谳到执行,出现空窗期,不过,这段空窗期若要警方24小时跟监,是做不到的,首先必须顾及准受刑人在这段期间的基本人权,再者是罗福助遭判刑4年,尚非重刑罪,若每个案子都要警方24小时跟监,有困难,对于法的灰色地带,判刑到执行间的空窗期如何处理,“内政部”将与“法务部”检讨。 罗不住福助 查扣他房产 前“立委”罗福助炒作桂宏股票被判刑4年、并科罚金600万元确定,但他未到案服刑,检方查出,罗福助名下台中市尚有1不动产,已发函查扣,并嘱台中地检署代为执行,近日内即会充公。 台北地检署昨天上午10时传唤罗发监台北监狱执行,时间一过,罗没有现身,执行科主任检察官张介钦开出22张拘票,指挥检警全面拘提。25日上午11时,检警拘提任务失败,检方依法对罗福助发布通缉令,时效到2030年12月为止。 台北地检署另调查罗福助名下资产,发现帐面上可供稽查者,只有台中市1栋不动产,初估房价接近600万元,不足罚金刑的价金,检方先请台中地检署协助监价,法拍变现,另自罗福助相关投资业中追查股金,以满足确定判决中的指定罚金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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