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谁侮辱了台湾作家(记者观察)

2012-04-19 07:0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台语文”是什么“文”?

当下的台湾,支持蒋为文的也成气候,判决一出,很多人为蒋欢呼,为“台语文”呐喊。

在台湾,“闽南话”被普遍称为“台语”,而“台语文”指书写“闽南话”的文字,很多有音无字的字便各显神通造了出来,罗马拼音、通用拼音、日文片假名都有。一篇“台语文”就是中文夹杂拼音的混合体。

从实用性上说,这样的文字很难通用,否则蒋为文就应该以“台语”和“台语文”来抗议黄春明,而不是以“中国语”来骂黄春明“用中国语写作”。而且,虽然80%的台湾人的祖辈讲闽南话,但台湾也有不讲闽南话的客家人、少数民族、“外省人”。

从学术上来说,汉语是一个语族,包括了八大方言,闽南方言身列其中,辱骂“中国语”也殃及“台语”。因为有八大方言,为了沟通方便,于是中文就有了普通话,以普通话为代表的汉语是联合国的工作用语之一,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

从感情上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发起普及“国语”运动,有些做法过犹不及,比如在学校说闽南话被罚款等,伤害了以闽南话为母语的人的感情。但是,反过来以闽南话作武器伤害他人会制造新的仇恨。

最后还是要从事实来说:闽南话也是中国话的一种,想借反对“中国语”来使台湾“去中国化”的人,请别侮辱了“台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