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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侮辱了台湾作家(记者观察)

2012-04-19 07:0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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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春明作品

“黄春明被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1万元(新台币)”,近日台南法院的一场判决将台湾作家黄春明推上新闻排行榜。

在此之前,黄春明令记者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儿子黄国峻疑因感情冲突自杀,黄国峻才华横溢,社会大众痛惜之余指责事件的女主角。这时,黄春明说话了:“不要伤害我儿子所爱的人,我的儿子把爱情看得很高。”

这是一位爱子的父亲,也是一位爱他人的作家。

谁先侮辱了谁?

黄春明被判侮辱罪,起因是去年5月24日上午,黄春明在台南市台湾文学馆的百年小说研讨会上演讲,讲到“台语文书写与教育”问题,黄春明表示,语文的发展有背景因素,台湾历史上一直使用汉语,日本据台后实施皇民化,有人改念日语,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又全面改“国语”,解严后“台独”意识抬头,“台语文”又跑出来,但“台语文”在书写与教育上有商榷之处,目前没有统一的版本,老师教得勉强、学生也学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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