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医师政策大转弯 “卫生署”否认屈于压力
2012-04-17 07: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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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卫生署”表示,原设在中医院所的传统整复推拿,须与中医诊所做实体区隔,如水泥墙或门,不能只使用拉帘隔间,且要有各自出入口、取得营利事业登记执照,五月一日起适用,业者有三个月缓冲期。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说,九十九年行政命令函释,眼科内得设配镜部门,但仅限服务该院病人,若要对外营业,须有独立出入口;中医院所推拿也比照此措施。“卫生署”月底会再与消费团体、中医师与传统整复推拿师协商后,再订出管理规定。 “卫生署”政策转弯,外界质疑是屈于“立委”压力,石崇良说,这是保障消费大众权益及兼顾从业人员生计,“不是让推拿就地合法”。 昨天“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推拿师是否应留在中医诊所成为质询焦点。国民党“立委”苏清泉表示,这些人每天从事人命相关工作,弄不好会四肢瘫痪,他正发起连署,拟以中医药及传统医疗师纳管。 民进党“立委”陈欧珀也说,现已是证照时代,要纳管须拿出一套制度,“立法院”有不肖“委员”施压乱搞,不要到最后变成开倒车、开小门”。 推拿师自救会副会长高斌书说,卫署要求中医院所民俗调理区需设独立出入口,且三个月内要取得营利事业登记执照,强人所难,不排除五月廿日上街抗争。他说,“卫生署”对推拿的十项管理,是不信任推拿人员,这十项包括:不得从事医疗行为、不得宣称疗效、不得刊播医疗广告、不得申报医疗费用、不得调剂、不得陈列推销贩售药物器材、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客人、衣服应与医事人员有所不同、执业处所须设有独立隔间、出入动线,及不同出入口、执业时须戴识别证。 “卫署”:从事推拿 得遵守7不3要 外传“卫生署”政策转弯,非医事人员的推拿师不必撤离中医院,不过“卫生署”表示,目前仍未定案,同时也将制订“七不”、“三要”等管理措施,希望区隔民俗推拿与中医伤科。包括要求民俗推拿区需有独立出入口、推拿人员不能穿白袍等限制,并且也不能申请健保给付等。 几年前“健保局”、“监察院”陆续接获不少检举指称,到医院、诊所推拿时,常常非医师本人、而是由伤科助理执行,根本是密医,于是“卫生署”规划将非医事人员的推拿师,撤离中医院所。 但这两年来推拿人员组成自救会,联合部分中医师抗议、陈情不断,传出“卫生署”的立场松动,但“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主委”黄林煌指出,政策仍未定案。 黄林煌表示,“卫生署”下周邀请消基会及民间团体,讨论推拿师执业时,场所是否可以与中医诊所设在同一地址,或是须独立门户、设在不同地址。 即使设在同一地址,“卫生署副署长”赖进祥上午在“立法院”备询时指出,“卫生署”未来也将采取“七不”、“三要”等十点管制措施,考虑在妥善规范下,让现有推拿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目前推拿工作。 据统计,台湾从事推拿、整脊、气功、拔罐等民俗疗法者,人数高达10万人,为了有效管理,“卫生署”将这些人都归“传统整复推拿”。 赖进祥强调,针对上述管理措施,“卫生署”也将制订退场机制,未来将要求各县市卫生局,将这些营业场所列为稽核重点,如果有违规行为,除了移送法办之外,原来的现址不得从事医疗行为。 “七不”包括不得从事医疗行为、不得宣称疗效、不得刊播医疗广告、不得申报医疗费用、不得从事药品调剂、不得陈列、推销贩售药物器材、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个人。 “三要”则是推拿人员衣服要与中医师人员不同,并要配戴识别证,想帮客人推拿时,必须设置独立隔间,在出入动线上,必须与中医院所诊间有不同出入口。 中医师公会:应规划衔接体制 “厨师、美容师都有证照”,台湾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表示,“卫生署”要求非医事人员的推拿师退出中医诊所,政策方向没错,中医师多数支持医院不应容留非医疗人员,但中医药委员会也应尽快规划相关人员的教、考、用衔接体制。 中医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孙茂峰表示,中医诊所需要辅助人员,不可能所有业务由医师一手全包,但他批评“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失职”,这两年没有规划相关人员的教考用体制,让中医诊所一直走在灰色地带,同时相关人员无法通过修学分、考证照等方式进入中医诊所任职,也形成现在“尾大不掉”的困境。 现阶段有不少民众酸痛就到中医诊所“抓龙”,无形中也吃掉不少健保资源;孙茂峰说,一般按摩舒缓身心,应该跟医疗行为分开,不要让民众混淆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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