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ECFA后续协商,签署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议等是两岸的共同主张与目标。马英九日前表示,争取两年内完成ECFA的后续谈判与协议签署。日前,两岸有关部门聚集上海,展开ECFA的服务贸易协商。令人意外的是,台湾方面率先抛出大陆对台服务业市场开放条件,要求台湾比照CEPA(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或超CEPA优惠条件,仍不脱离“利己主义”与“多要少给”的思维,不利ECFA的后续协商。 两岸经济合作“互利”转变? 在两岸讨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初期,大陆方面本来希望两岸能够依照内地与香港的CEPA模式,签署海峡两岸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成熟一项签署一项,易于推行,对台湾更有利。可是高度政治化的台湾,却极力反对,认为台湾与香港不同,不能采取与香港相同的CEPA模式,否则就是将“台湾香港化”,“有矮化台湾之嫌”。于是最初设想的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议 (CECA)胎死腹中,才有ECFA的提出与结果。 在ECFA的协商过程中,大陆充分展现了善意与“让利”,两岸得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签署。其中早期收获计划,开放比例较高,且不仅包括部分产品三年内实施零关税,也涉及率先相互开放部分服务市场,取得较好效果。但台湾内部却对大陆的“让利”有较多怨言,吴敦义日前主张两岸经济合作从“让利”向“互利”转变。然而,就在两岸正式开始启动ECFA的后续服务贸易协商时,台湾方面再次表现出 “多要少给”与“利己主义”的思维和做法。 台当局心态不利两岸“互利” ECFA的后续协商,不论是货物贸易协议还是服务贸易协议,关键在于两岸力争在短期内(如两年内)签署一个有完整时间表的《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即争取在一定时间内(如十年内)90%左右的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两岸服务业市场大幅开放,取消歧视性与不公平待遇,即采取一揽子解决方案。然而在率先开展的服务贸易后续协商中,台湾仍是采取“切香肠”的分步处理方式,日前提出就台湾关心的电子商务、旅游、展览等服务业贸易率先展开谈判,其中争取电子商务、展览服务业在大陆独资经营的条件,特别是主张台湾争取享受大陆对香港CEPA或超CEPA的优惠待遇。 由此发现,台湾方面在政治上极力反对台湾比照香港,但在经济利益上尤其是ECFA的市场开放问题上却极力争取大陆对香港甚至超过香港的待遇条件,可谓“政治立场强硬不退让,经济利益尽力多要”。台湾的这种心态不符合两岸经济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需要做出调整。 两年内完成后续协商任重道远 同时,在两岸服务贸易或服务市场开放问题上,台湾关注的是大陆经济发展尤其是“十二五”规划的商机,以及大陆对台湾的市场开放或能提供的优惠待遇,却很少提出台湾也应对大陆做出相应的市场开放,而且还处处对大陆特别设防、设限,采取极不公平与极不合理的歧视待遇。在金融服务业方面,依ECFA早收计划,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已是遍地开花,银行、保险、证券与金融租赁等分支机构或子机构纷纷成立。但台湾对大陆金融机构进入台湾则限制严格,开放有限,目前共批准了4家银行在台设立办事处,其中仅批准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在台设立分行,但因不能承做新台币业务而无法营业,目前仍仅表示只同意开放一家大陆银行承做新台币业务。台湾还特别规定,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立分行与参股只能二选一,而参股上限只有5%。 在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问题上,尽管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大陆企业投资的行业与领域,有了进一步的开放,但依然限制很多,特别是台“国安”部门还表示对陆资实行“入台安全管理机制”,对在台陆资、陆企进行建档管理与追踪,依“安全状况”进行分级管理。 可见,在两岸经济合作与ECFA后续协商中,台湾当局仍然只要求大陆多开放、大开放,要求大陆给予台湾方面更多优惠甚至超过香港的优惠,而对大陆仍处处设限与管制,这种思维与做法可能影响ECFA的后续协商,要在两年内完成后续谈判并签署相关后续协议,任重道远。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克艰前行”的新时期,两岸经济领域合作也步入“由易入难”新阶段。加快ECFA的后续协商,推进两岸经济整合,实现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海峡两岸的共同目标,需要两岸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两岸的相互理解、相互开放、相互让利,方能加快ECFA后续协商,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化、制度化、一体化的进程。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导报特约撰述人 王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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