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73岁廖姓妇人二年多前中风昏迷,儿子和前媳妇趁机谋夺财产,以赠与名义侵吞价值2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三笔房地产;老太太的胞弟替姐姐讨公道,老妇其他子女作证“她曾叫我妈去死,怎么可能送给她”。法院判决,儿子和前媳妇要归还房产。 廖姓妇人的胞弟也控告外甥等二人伪造文书,检察官认定二人盗用印章和伪造签名偷办产权移转,依伪造文书罪起诉,由法院审理中。 廖姓妇人目前仍昏迷,她的胞弟获悉官司胜后说,“法院终于还我们公道,姐姐的财产会公平处理”。 桃园地院调查,廖姓妇人二年前中风昏迷,名下价值2000多万元的三笔房地产,当天就被前媳妇王姓妇人以赠与名义过户到名下,再设定抵押给前夫,等于儿子和前媳妇共同吞了这些房产。 廖姓妇人的胞弟认为外甥勾结前妻,趁姐姐昏迷时谋夺财产,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姐姐受监护宣告,再打官司帮姐姐讨还公道,诉请外甥和前妻把房产所有权归还。 桃园地院审理时,老太太的前媳妇否认吞财,声称是老太太昏迷前一天赠与,交代以后再给子孙,儿子也否认勾串前妻夺产。 廖姓妇人的胞弟提出姐姐昏迷前一天还参加宗教活动,根本不可能办赠与手续,老太太其他子女也作证说,“她态度很差,曾叫妈去死,妈妈不可能赠给她”、“妈妈好友打电话来,她还会挂电话,不让妈妈接”等。 廖姓妇人的另一名弟弟作证说,“姐姐昏迷前和儿子及前媳妇同住,但都是自己煮来吃,和前媳妇相处不好,二人没讲话”。 法官把赠与契约书的笔迹送监定,确认不是老太太字迹,且婆媳关系恶劣,老太太如果要赠与,直接赠给孙辈就好,不必绕圈子先赠与给前媳妇再转给儿孙,认定是前媳妇和儿子趁老太太昏迷谋夺财产,判决二人要归还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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