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因车祸病患医疗纠纷被判赔3000万 引发争议
2012-04-01 08: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分享到:
|
医改会建议,“卫生署”应该建立“医疗行为风险资料库”,蒐集历年来所发生的医疗纠纷,以及处理赔偿资料,提供给病患家属及医师参考,了解过去类似案件的处理时间以及医疗花费,订定合理赔偿金额,让医病双方都有参考。 医判赔3000多万 谁还敢当救命医师? 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明钟被家属具状求偿一事,最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深入了解后,认为3000多万元的赔偿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则,建议设置医事专业法庭、扩大专家出庭作证,并研订合理赔偿金额,以免医病双方两败俱伤。 医改会研究发展组长朱显光表示,法院接到这类医疗纠纷后,通常会请“医审会”提出监定报告,医审会再请不同医师针对特定个案进行监定,且不公布医师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医疗专业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属的主动陈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见解下,请求医审会针对A事项进行监定。但医疗纠纷中的A事项,可能并非关键,B、C事项才是,但医审会采“不问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项就只针对A事项进行监定,因而容易出现专业判断上的偏差。 以李明钟案来说,置放脑压监测器是否为医疗的唯一选择,就可能因法官的主观认知,成为案情的焦点,进而影响判决。为免未来出现类似情事,朱显光建议,政府应在各法院广设医事专业庭,或扩大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管道,让医疗监定更完备。 此外,他认为这次3000多万元的赔偿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则,将对未来医疗发展造成影响。美国有些州订定医疗赔偿上限,朱显光认为或许可供台湾参考。 医改会也建议“卫生署”,不妨请医界及法律界提供资料,制定出大家都可接受的合理赔偿额度,万一出现医疗纠纷时,医院及病患家属都可参考。医改会统计,台湾7、8成医疗纠纷都在医院内解决,只有2、3成由地方卫生局来调处,诉诸法律的不多,毕竟走上司法一途,结局对医病双方可能是两败俱伤。 |
相关阅读:
- [ 10-30]爆隆乳医疗纠纷 胡瓜女婿遭恐吓要告当事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