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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小姨子通奸长达10年 遭劈腿怒告诈欺

2012-03-31 14: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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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一名林姓男子,与小姨子暗通款曲通奸长达10年,林男还每月付给小姨子5万元(新台币,下同)生活费。没想到2年前林男发现小姨子竟又劈腿其他男子,除了帮妻子控告小姨子妨害家庭,另外自己也提告小姨子诈骗千万元生活费。

年过60的林男指控,15年前他借用丧偶的小姨子名义开公司,2人因此时常联络,2000年起禁不住诱惑和小姨子发生性关系,之后2人就常在住家或旅馆嘿咻,10年来共偷情547次,有多年来详记纪录的做爱日记为证。

林男表示,虽然7年前2人曾在家里偷情时被妻子撞见,但妻子为了家庭,最后选择原谅。但后来小姨子又找他再续前缘,他因此10年来每个月给小姨子5万元的生活费,还送房子、车子,前后付出了上千万。

没想到前年11月起,小姨子突然变得怪怪的,林男窃听小姨子住家电话,发现小姨子竟和另名罗姓男子情话绵绵,林男这才惊觉自己被劈腿了,深觉受骗,于是要小姨子归还房屋和车辆,但小姨子竟将房地移转给儿子后就避不见面。

林男于是向妻坦承奸情,还拿出和小姨子十年来的做爱日记助妻提告,法官因此认定2人通奸,判小姨子徒刑1年半,须赔姊姊70万元。但林男自己则控告小姨子诈骗上千万元生活费一案,但检察官认为这属交往馈赠,不能因分手了就认定对方诈欺,将张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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