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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强拆事件引爆争议 执法依据成讨论重点

2012-03-31 08: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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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都更条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钉子户

北市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迁户,引发外界批评。但检视现行的都市更新条例,可发现“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从多数”,以防“钉子户”恶意阻挠。2007年底,第六届“立委”任内最后一天,更明定都更计划内之建物,如果逾期不拆除迁移,超过6个月期限者,各“直辖市”与县市,有义务代为拆迁。

从“立院”公报中可发现,参与讨论各党派“立委”,以及出席的“内政部次长”林中森,都高度肯定“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几乎不见反对者。讨论方向集中于防止“少数瘫痪”,让都更顺利进行。

当时的发言,例如:“立委”冯定国指出,北市东区不少老旧公寓,漏水、壁癌极严重,但一楼开店非常热闹,因此永远将改建案否决,故建议将门槛降至六成。吴志扬指出,许多土地经历多次继承,所有权变得极度复杂,很多人早就不在台湾,也不在乎微小的持分;甚至所有人早已死亡,继承人也不办过户。郭荣宗指出,九二一地震后许多大楼结构受损,但不到半倒程度,介于危险与不危险间,住户盼改建却又遥遥无期。薛凌指出,都更计划如果无限期延宕,将使得业主资金压力过大,难以推动都更。

文林苑王家拆屋案引发争议,朝野“立委”已着手研议“修法”。民进党“立委”陈其迈指出,他将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条例,要求建商对住户善尽告知义务,并回报主管机关;在权利变换阶段,也将“修法”明令估价过程透明。

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说,会以旧法为依据,做更周延“修法”,但未“修法”前,仍可实施都更,不要因噎废食。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立法院”办公室说,目前拟先提案修改“权利变换实施办法”,以保护住户权益,也将要求“营建署”立即提出报告,说明都更执行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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