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3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县83岁徐姓老翁,看到邻居12岁的女童放学,便邀请她进屋抚摸女童胸部、下体,还露出自己生殖器要女童摸,小女孩吓得跑回家告诉祖母报警。老翁应讯时坦承犯行,却在法院翻供,竟污蔑女童经济状况不好,“好像妓女一样讨钱”,新竹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2年4个月。 法院审理时,老翁说女童跑到他家,要他摸她还想发生性行为,但“自己没有做这些事”。老翁还告诉法官,女童“经济不好,想要借此看可不可以讨点钱”。 法官认为,老翁前后说法矛盾,且女童明确指出老翁胸前伤痕,若非经历被猥亵情节,如何对老翁身体特征有如此精确描述,被告因自身淫欲,严重影响女童身心健康发展,事后还不知检讨,污蔑女童要钱,依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应执行2年4个月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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