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规卖房须列50米内嫌恶设施 包括陈水扁住所
2012-03-25 10: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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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房仲公会拟将具争议性的政治名人住所列为嫌恶设施,象是图中陈水扁居住过的宝来花园广场,曾因媒体采访造成居民困扰,未来类似的信息都必须在房产交易中揭露。(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3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周杰伦母亲叶惠美购买豪宅后却发现窗外面对乱葬岗,怒控建商事前未告知,类似买房纠纷越来越多,台湾房仲公会全联会决定修改不动产说明书规范,要求业者卖房前必须详列建物50米内包括墓园、变电所与瓦斯行等嫌恶设施,甚至如陈水扁住家等有争议性的名人住所,都必须写进交易合约中。新规定预计下月报台当局“内政部”后即开始实施。 据台媒了解,台当局规定房仲业者接受卖房委托后,须制作不动产说明书揭露房地产各项信息,以确保消费者权益,此说明书也是日后买方发现房屋瑕疵,据以请求卖方负起责任的依据。台永庆房屋法务经理吴宜学表示,说明书应记载事项却没记载,依法可罚业者6到30万元(新台币,下同)。 岛内不动产中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理事长李同荣表示,去年9月,台“监察院”以房仲业买卖房屋,最高收取百分之六的服务费实在太高为由纠正“内政部”,为争取维持服务费上限,业者提出改善房屋交易质量方案。 此次不动产说明书修正项目,包括须详述土地与成屋的权利种类及使用管理状况,如有无查封、假扣押,出租或占用,及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无运作、住户有无欠缴管理费。在建物的瑕疵信息揭露上,除原本的是否为海砂屋、辐射屋、危险建筑,有无漏渗水、违建、禁限建、发生过火灾等灾害外,全联会还增列屋主持有期间是否发生过凶杀案或自杀案;建物半径50米内,是否有加油站、变电所、高压电塔、瓦斯行、殡仪馆、葬仪社、垃圾场、焚化厂、墓园等嫌恶设施。 李同荣说,除一般认知的嫌恶设施,公会还打算把民众不喜欢、忌讳的项目都尽量列入,例如有争议性的名人住所,像陈水扁的住家,或可能带来脏乱或噪音的KTV、餐厅及色情行业。 台当局“内政部地政司”表示,区位条件会影响房产价格,本应详述,假使业者愿意加强,台当局乐观其成,但“地政司”也强调,服务质量本来就要提升,与调降服务费上限是两码子事,应分开处理。(中国台湾网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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