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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营大动作要求特赦陈水扁 马英九表态没有考虑

2012-03-22 0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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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特赦的 大多是良心犯

赦免权专属台湾地区领导人,台湾地区领导人发动后,交由“法务部”等相关单位进行研议,待台湾地区领导人颁发特赦令后,再制发特赦证明书交给获赦免人,就实质效果言,有宣告罪刑无效者,如黄信介等人的美丽岛政治犯,也有除刑不除罪的宣告免除刑罚的执行。

特赦是台湾地区领导人的特权,效力分为两种,一是免除刑的执行(除刑不除罪),另一种是宣告罪刑无效(罪刑全免);一旦宣告罪刑无效,该犯罪纪录即一并撤销。

法界人士说,特赦的对象,大都属于所谓的良心犯,例如美丽岛事件等叛乱案的政治良心犯,或者因坚持信仰的宗教良心犯,也有被认为冤狱的刑事案件,如苏炳坤盗匪案,因司法程序已无救济途径,由台湾地区领导人以特权予以特赦。

法界人士表示,依据“赦免法”规定,赦免包括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扁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办过特赦与减刑。其中,特赦的效力,为受罪刑宣告的人经特赦者,免除其刑的执行; 情节特殊者,得以宣告罪刑无效,如同不曾犯过罪。

法界人士说,以扁案为例,虽然扁一再否认犯罪,但他涉犯的龙潭购地案、陈敏薰买官案已经“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发监服刑,目前扁仍有“机要费”、二次金改案及伪证等案仍在法院诉讼中,扁已定谳的部分,有机会被特赦,仍在诉讼中者,则不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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