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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女子嫁到台湾的别样人生:有人抱怨有人求变

2012-03-22 07:0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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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等着台湾当局为我们设立新政策,不如自己争取权益。”卢月香说,中华生产党扎根基层,在未来4年内培养基层人才,从地方民代、县市议员开始提名参选,最终目标是进入“立法院”。当然,卢月香也很清楚,搞好经济是重点,她带领该党一些党员返回福建考察,从2010年开始与三明、龙岩等地级市合作,种植台湾稻米实验田,所生产的“永定越光米”已经进入市场。她还获批在永定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内兴建“台湾小镇”,将有客家美食街、台湾商品城、客家休闲文化广场等设施;众多人士跟她“登陆”,带来台湾特色产品。“等大家都赚到钱,中华生产党的实力也会随之提升,届时,在岛内占政坛一席之地,也有可能。”

传媒发达的台湾,大陆新娘的声音很难得到扩大。但是卢月香的经历却让台湾媒体刮目相看:一个自强自立的女性可以让自己的人生过得精彩。

异乡环境的坚韧人生

“大陆配偶这样的新移民来到台湾,能勇敢打拼,克服生活逆境,闯出一片天,共筑台湾梦,值得民众尊敬。”台“移民署长”谢立功日前在一次活动中这样感慨。

在台湾,像卢月香一样自强自立的大陆新娘有很多。嫁到台湾15年的徐赟,4年前在台北大安区当幼儿园老师,她曾被家长骂:“大陆人怎能教我的小孩”?如今她已拥有合格保育员证书,用专业赢得家长信赖;8年前嫁到苗栗的史立娟,在台湾做美容工作,一直做到某美容品牌的苗栗店店长。她嫁到苗栗后尽量融入,如今生活美满工作如意……还有的大陆新娘到了台湾自己开餐厅,或是担任导游,或是去做义工,开拓了自己的社交圈。

台湾的法律规定,大陆配偶在台湾获得身份被划分为4个阶段,结婚的最初两年被称为“团聚”阶段,接下来是4年“依亲居留”阶段,符合条件的人此时可以工作。之后是两年的“长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请台湾定居,拥有和台湾本地人一样的权益。台湾针对大陆配偶制定的法令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让大陆新娘连续十几年坚持不懈地抗争,但是依然效果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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