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兄姐未与父母同住 弟弟借机索取赡养费不成

2012-03-20 11: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巿赖姓男子在父母过世后,接收现金、黄金和祖厝,仍不满意,竟要求没住一起的5名兄姐给付他17年来照顾父母的“工资”,法官审理认为,不论依经济能力给付金钱或与父母同住互相照顾,均值得肯定,驳回所请。

身为老么的赖姓男子指出,兄弟姐妹6人,每人每年应照顾父母2个月,但5名兄姐未尽子女照顾义务,一向由他照顾患尘肺病的父母。

他洋洋洒洒举例说,期间要随时注意父母身体变化、带父母就医、打电话叫救护车、办理住院、购买医疗用品、烧开水、煮饭、打扫、办理父母帐户提存款等,使他无法工作,有工资上的损失。

赖姓男子还计算与父母同住时间一共17年,以台湾看护工、佣人日薪计,应给付170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因他获得祖厝及现金数十万元,再加上“念及手足之情”,5名兄姐只要给他240万元即可。

他的兄姐反驳他说,他说的都不是事实,他自退伍至今快40岁,都未曾工作,实际上是父母在照顾他,父母生病他也推称有病,整日窝在房内。母亲身体一直很好,直到过世前1年才生病,重病住进加护病房时,5人有出医药费,也请看护照顾,大家体谅他无工作,未让他负担。

另外,5人自父亲退休后,平时或年节都会拿钱回家,父亲往生后,仍依相同方式给母亲钱,也不时嘘寒问暖,偶尔都会回去探望父母亲。父亲过世后留下30万元现金给他,母亲往生后也给他48万元及20两黄金,因他无收入,年纪也大了,所以兄姐没计较,只希望他不闹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