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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遇扁? “法务部”:若有必要须“立法”执行

2012-03-16 17: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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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15日主张特赦陈水扁,他认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在任有特权,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也有特权,台湾地区领导人不同于一般平民。“法务部次长”吴陈鐶今(16)日表示,在矫正机关,对于卸任元首是否给予礼遇,现行法是没有规定,“法务部”已请台涉外部门了解韩国、缅甸的制度与状况,如果有必要建立制度,须通过“立法”方式执行。

台联党党团今天上午8时10分召开“办案绩效不彰与选择性办案”专案报告,邀请“法务部”进行说明,历时1个小时。由于台联党党团每逢周五早上固定召开早餐会,接连几次会议均无具体内容,新闻性也不强,多数媒体对台联党党团早餐会完全不感兴趣。

台联党党团询问,对于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是否给予礼遇?吴陈鐶在最后15分钟表示,陈水扁以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身份在矫正机关内,是否应该受到礼遇的问题,现行“法令”并没有相关规定。

吴陈鐶说,“法务部”将了解韩国、缅甸等,对卸任元首在矫正机关是否有礼遇,如果有必要的话,须通过“立法”方式执行。

吴陈鐶指出,如果世界各地有特殊处理的方式,“法务部”也愿意检讨,目前“法务部”没有相关的资料,需先请台涉外部门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搜集资料,看岛外的制度与实际执行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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