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男子设局烧死男友 留下假遗书伪装自己畏罪自焚

2012-03-13 11: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性侵少女被判刑定谳的孙国晃,因不想入狱,设局烧死交往的男友高雄第一科技大张姓博士生后,留下假遗书,伪装自己已畏罪自焚,再冒领张的证件,以张的身份逍遥法外,去年9月已被高雄地院判处死刑。民事部分,法官最近判决孙应赔偿死者父母共108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法界表示,孙国晃名下无财产,且他被判处死刑,就算民事判决定谳,死者父母获得赔偿金的可能性并不高。

判决指出,孙国晃(41岁,有妨害风化、妨害性自主前科)因性侵少女,前年被判刑8年6月定谳,检方通知他2010年11月12日入监。

孙为逃避法律制裁,锁定网络认识的张姓博士生当他的替死鬼,前年11月16日晚上约张到汽车旅馆,勒昏反绑双手载到林园区清水岩偏僻处,泼汽油将张男活活烧死;现场留下孙署名的假遗书等文件,取走张的身份证件及机车逃到屏东。

两天后,孙假冒张通过代办业者,以遗失为由请领补发驾照,再将自己的照片贴在新的驾照,冒名申领补发身份证、健保卡,取得张的身份,打算“重新做人”。

检警验尸发现死者双手反绑,且体型不同,采集指纹比对查出死者是张姓博士生,锁定孙国晃涉案,并逮捕到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