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骆沙鸣: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 共塑中华文化时代形象

2012-03-12 07:0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福建省副主委、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11日表示,当前应不失时机地推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两岸中华文化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从而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民意基础更为牢固,推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骆沙鸣委员代表台盟中央、全国台联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表示,应推动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实现制度化。建议顺应形势发展,抓住难得机遇,并借鉴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成功经验,推动两岸文化层面的议题协商,适时商签两岸文化领域交流合作协议,推动文化合作从感性向理性阶段跨越。以文化为基石,为把两岸合作提高到着眼未来的新层次创造条件。

他表示,要加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这是推动两岸务实交往向广度、深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骆沙鸣委员对此建议:

一是给予扶持,适当减少对文化创意产业合作项目的税收,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帮助其吸引投资。

二是在现有广告、动漫、图书、会展合作的基础上,延伸合作领域,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考虑到两岸产业优势与合作基础,可优先发展与网络信息等高科技关联度高的产业门类,如网游、软件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与环境艺术等行业,并延伸文化产品从创意到品牌直到销售的产业链,推动产业整体发展。

三是发挥两岸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其在行业标准制定、行业评比、行业监督、协调解决会员纠纷方面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产业运作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更好地激发两岸同胞的创新、创意和创造活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