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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卖台糖土地 民进党前秘书长吴乃仁被判3年10月

2012-03-01 0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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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评估雾峰区段土地,建议地价为8.7亿元,吴乃仁却核定底价为6亿2387万4730元,春龙公司2004年以6亿2387万7231元得标,比底价多2501元,台糖损失2.4亿余元。

吴乃仁:未图利 要上诉

台糖前董事长吴乃仁与前“立委”洪奇昌被诉涉嫌共同背信罪,一审分遭判刑。吴乃仁与洪奇昌昨天均发出声明强调无法接受判决,将提起上诉。

吴乃仁提出五点声明:一、公营事业土地原“只租不卖”的政策与办法,“经济部”早于2000年废止,并授权各事业得以将无效益或业务上无保留必要的土地依法标售,此案农地也已报部核定变更为工业区。

二、本件土地标售与底价的决定与过程,均由台糖公司各级承办人员依相关法令讨论后,本于权责拟定,并报经董事会同意后始办理。

三、该土地以公开标售办理,底价事前亦已标示,任何人均可事前得知做为其投标参考,更可为社会大众检视其价格合理与否,亦即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更何况土地标售时,他早已离开台糖半年以上,而台糖更有定期检视价格(底价)的机制;如有任何不妥或不法,其后公司主事者均可停标或废标。

四、所有事务均依公司治理原则公开、依法处理,而台糖公司亦有后控机制,因此没有任何图利自己、他人或损害台糖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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