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之所需
www.fjsen.com 2011-06-14 16:02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两岸警方日前携手,同步执行“0310”专案扫荡跨境诈骗集团,逮捕598名嫌犯。台湾《中华日报》14日刊载社论表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已获致预期的成效,“0310”创下跨境打击犯罪查获嫌犯最多的纪录,说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是维护两岸社会治安之所需。 全文摘要如下: 台湾刑事主管部门结合大陆及泰国、菲律宾、印尼、柬埔寨、马来西亚警方,同步执行“0310”专案扫荡跨境诈骗集团,逮捕598名嫌犯,其中台嫌411人,前两批223人已押解回台,创下跨境打击犯罪查获嫌犯最多的纪录,说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是维护两岸社会治安之所需。 诈骗集团横行台湾超过十年,几乎人人都接过诈骗电话,人际间的互信破坏无遗,更有难以计数的民众受骗。在警方查缉下,诈骗集团陆续移转到大陆行骗,2008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省市民众被诈骗人民币6亿多元;2009年至2010年,诈骗范围从沿海扩张到西部地区,被骗金额高达人民币十多亿元。 去年起,两岸联手加强取缔,诈骗集团又转到泰国、菲律宾、越南,再转进印尼、柬埔寨设置机房,做为诈骗转接站,遂其“窜逃东南、回骗两岸”、“就地结盟、化整为零”、“四处转战、游走南洋”行骗手法,“企业化”的跨境诈骗就此出现,对台湾声誉影响至巨。 跨境诈骗严重日甚一日,刑事局本诸“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积极和大陆公安合作追查,以“同步查缉”、“全面打击”、“一网打尽”为纲领,痛击诈骗集团。两岸六地同步执行的“0310”专案,尤使两岸合作打击犯罪范围扩大,意味双方搁置歧异回归专业模式。 以往台湾诈骗案件层出不穷,2006年,民众被骗金额高达新台币180亿元,签订《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案件显着减少。2009年,两岸跨区诈欺发生3882件,不法所得新台币102亿元,去年减为2882件,金额减少了41亿元。至去年底,从大陆遣回的诈欺通缉犯计有75名。 两岸对诈骗案量刑落差相当大,大陆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台湾相对甚轻,主嫌往往仅判一两年,共犯不过6个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罚金,不符比例原则,对台湾不肖之徒跨境犯罪没有吓阻作用。是故,台湾对跨境诈骗罪犯,在量刑上应采“一罪一罚”。 “0310”专案有效打击跨境诈骗,证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已发挥预期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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