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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应重惩DEHP下毒凶手

www.fjsen.com 2011-05-26 19:12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台湾日前惊爆食品添加物起云剂中加入塑化剂DEHP。台湾《联合报》今日刊文指出,这是全世界首宗DEHP毒化食品事件,真是台湾之耻。明知是毒而下毒,不容轻纵!

全文摘编如下:

台湾第一,惊爆食品添加物起云剂中加入塑化剂DEHP,可导致男性雌化症、女性早熟、危害孕妇,且在动物试验中发现可以致癌。这是全世界首宗DEHP毒化食品事件,真是台湾之耻。

此物被添加在运动饮料、果汁、果冻、优格粉、果酱、乳酸菌等日常食品中,只要喝一瓶,即可能超过身体容许量一倍。但此种行为,在岛内食品卫生管理法或毒物管理法中,据谓只能判处六个月以下徒刑,或最高50万元(新台币)的罚锾;唯就其实质社会危害言,这若不能说是杀人事件,至少也是对不特定公众的重伤害。

这是一件故意且恶意的知识型犯罪。DEHP原是工业用塑料软化剂,用于软化汽车座垫等途,根本不是食品添加物,且自1999年已被列为第四种毒性物质。现在,业者在起云剂中,以廉价的DEHP,取代原本使用的高价棕榈油配方,此非具有相关知识者不可能知此法,因此亦可证实其明知为毒物而故意并恶意地将此供应给食品厂家,实在可恶,不可饶恕。

如今闹出DEHP事件,其流毒呈"扇形"向外扩散,非但岛内即有40余厂商卷入,甚至扩延至大陆、香港、美国、越南、菲律宾。

亡羊补牢。供应者称,此物已经卖了30年,但为何今日始检出?这是管控机制的问题。再者,罪罚太轻,这类行为其实已涉故意及恶意伤人,能否以刑罚论罪?倘若不能,至少亦应采一罪一罚原则,对每一瓶罐销售出去的羼毒食品处以一罚,并对尚未贩售出去的每一瓶罐处以未遂罪。

明知是毒而下毒,不容轻纵!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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