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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遭枪击案“不周全侦结”难取信人

www.fjsen.com 2011-01-25 15:53  台媒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马面”林正伟枪击连胜文重伤事件,板桥地检署侦查终结,将凶嫌林正伟依杀人、杀人未遂、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死刑。检方认定“马面”欲枪击陈鸿源却“误击”连胜文,造成一死一重伤。检方所认定的“误击”且无“政治动机”,蓝绿阵营都不能接受。

台湾《中华日报》23日发表社论指出,误击,是“马面”的供词,却也是全台湾社会普遍不能接受的说法,今竟以此作为侦结的基础,检方虽说已穷尽所能的侦查,但仍难杜悠悠众口。检方最后论断“一枪一弹,造成一死一伤,并无被害人自导自演”,对连家和社会的疑虑几乎未给任何答案。

社论说,关键是行凶动机。根据检方调查,19年前“马面”曾替人处理一件土地纠纷,外传他拿到陈鸿源之父陈明雄100万元,但他并没有拿到,乃以此借口向陈家勒索一、二千万元。“马面”既然以枪击陈家人为行凶动机,为何19年来迄未采取行动,而要等到五都选举前夕才下手?

  其次,即使“马面”选定在陈鸿源的竞选场子行凶,当时陈鸿源和陈明雄都在现场,而“马面”又在连胜文来到前约半小时便在现场行走,选举场子人来人往,应是行凶的好机会,他为何放弃?非要等到连胜文登台演讲,才冲上台去枪击“陈鸿源”?

再者,“马面”虽供称不认识连胜文,但岂无在电视上见过?他也没有不认识陈鸿源之理;何况,案发时连胜文穿着蓝色外套,陈鸿源则穿红色的选举背心,连胜文身高1米94,陈鸿源身高不到1米8,两人身材差别一目了然,怎么有“认错”的可能?

检方表示“马面”通过测谎,但测谎结果虽具有证据力,却不能做为唯一证据。实务显示,资深情报工作者,能借意志控制情绪而通过测谎,“马面”有无此能力不得而知,但他混迹江湖多年,必然知道当众持枪杀人致死可能“以命抵命”,这种“意志力”是否也能控制情绪不受变化而通过测谎?

另有不解者,陈家父子表示不认识“马面”,更不承认有土地纠纷,检方为何不让双方对质?因为,若陈家所说为真,“马面”行凶对象应可判断为连胜文而非陈鸿源。更不可思议的是,

“马面”未交代凶枪来源,根据检方透过美国司法互助追查,凶枪为西德制,1995年由一名美裔菲律宾人在美国购入,后来报失窃,如何流入台湾不得而知,本案是否有提供枪枝的“藏镜人”也就成谜。

由于连胜文身份敏感,被怀疑其中可能有“政治因素”,民进党及亲绿媒体更夸大渲染为“国民党内斗”所造成,真是匪夷所思。另一说法,则为“自导自演”,以及认为连胜文的受伤是“假事件”。这种攻讦,使连胜文除了身体受到伤害之外,人格也受伤,政治恶斗到失去人性地步,委实令人心寒。

社论最后说,人民对连胜文遭枪击案的唯一立场,就是要求真相,检方以“误击”为真相,以致“不周全侦结”是缺乏说服力的。本案与三一九枪击案最大的差别,在于陈水扁曾发动“抵抗权”拒绝调查真相,连胜文所要求的是真相,但本案恐仍有难以追究的“内情”,要求“真相”水落石出就难以期待了。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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