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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检验检疫机制 畅通两岸农产贸易

www.fjsen.com 2009-12-11 08:06  潘锡堂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潘锡堂(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第4次“陈江会谈”将于12月下旬在台中市举行,建立农产品检验检疫机制,被列为4项议题中的一项协商议题,足见其重要性。

两岸目前已开放多项农产品贸易往来,亟须双方主管机关建立实时沟通与协商的管道,以完善检验检疫的工作,保障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性。换言之,随着两岸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在农产品贸易往来上,包括农药应用管理与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及疫病虫害检疫等,攸关食品安全、农业发展之问题逐一浮现,成为限制两岸间农产品交流往来之主要瓶颈,迫切需要双方共谋解决。

在农药应用管理上,MRLs(药物残留)之订定标准,目前是最具关键性的影响因素。尽管大陆一再宣示要开放台湾农产品进口,台湾蔬果产品销往大陆总值,仍一直未见明显成长,主要症结就在于大陆对开放进口的农产品,缺乏业者可以依循的MRLs要求基准。以北京奥运期间为例,台湾销往大陆之优质水果产品,即由于MRLs标准的问题,无法成功过关。

有鉴于MRLs标准的订定,对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之关键性影响,台湾的“农委会”已与大陆农业部与卫生部,建立相关查证管道与联络窗口。就MRLs订定标准部分,针对22种既定销往大陆的水果产品,台湾方面已选定其中较具出口潜力的9种水果,建议大陆优先考虑增 (修)订其MRLs标准。

尤有进者,随着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的频繁,伴随进出口农产品夹带特定疫病虫媒之风险大为提高,此乃两岸均需面对的风险。为了防范所衍生的一些问题,确有必要在互信的基础上,建立动植物疫病虫害疫情通报机制,在疫情发生时,双方均可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免疫情扩散。

此外,针对特定疫病虫媒检疫的要求,以及新增输出入农产品项目时,风险评估所需过程、时间与文件数据之提供与查证等,如能相互多做了解,应有助于贸易上商机的开拓。

总之,如能尽快建立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机制,两岸农产品贸易交流将打开一扇新的窗口。

  •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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