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评论 > 正文

“动新闻”事件凸显台湾管理者的无知与迟钝

www.fjsen.com 2009-11-27 16:12  台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冷眼集文章指出,《苹果日报》从香港创报,再到台湾落地,一路打着“狗仔”旗号,靠着耸动的“尸体与裸体”满足人们内心的偷窥欲,但大量的膻色腥日渐影响台湾青少年的身心;壹传媒一面道歉,一面我行我素,《苹果日报》甚至私下因各媒体及政府为它作免费宣传而窃喜,台湾主管官员和师生家长,真的不自觉而继续容忍吗?

文章说,岛内各界强烈质疑、批判“动新闻”,当局“公权力”终于正视它带来的社会问题,却刚好帮“动新闻”助长声势,甚至令人质疑这是沙盘推演过的“剧码”,借由冲突与批判达到震撼出场的广告效果。

但即使算计好全台媒体配合演出,也铺陈了这次“动新闻”每一个桥段,但《苹果日报》却低估了台湾社会对人伦道德的自觉力,也藐视了公权力捍卫社会基本价值与法律的态度。

纵然《苹果日报》尝到公愤的不好惹而道歉,但这次“动新闻”事件,某个程度上也凸显台当局面对新科技媒介的无知与管理迟钝,不管是MCC或“儿童局”,很多官员都是等到社会怒吼才知道有“动新闻”这玩意儿,更别提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法令与管理办法。家长和师长也才惊觉,滥用科技是如此严重戕害青少年身心。

当媒介科技进展到数位汇流时代,新闻与信息以各种形式无孔不入地渗入人们生活,对政府与台湾社会的考验才刚开始,“政府”该对新科技衍生的法律问题与媒体管理重新思考,而阅听人更该从现在起彻底觉醒,别再任由欠缺社会责任的媒体玩弄。

  • 责任编辑: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