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的判决只是民主第一步
www.fjsen.com 2009-09-15 07:07 林浊水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林浊水 一些大陆学者认为扁案的判决符合大多数人的预期,也重拾了台湾民众对司法的信心,立下了民主法治的典范,是台湾司法史上了不得的事情。 这美誉在台湾民众看来只对了前一半,因为民众对办案的程序和立场订下了相当高的标准,因此对本案审判的肯定度并不高。 审理过程中扁各种恶劣做法固然显露无疑,司法体系在法治、人权上的做法也同样不断受到批评: 一、检方一面侦讯一面大量披露侦讯内容,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二、以有逃亡之虞的理由不断地延期羁押;三、法院在法官中区分蓝绿;最后,判决时,判马特别费无罪的蔡守训却判陈水扁的机要费重罪。而同样伪造文书,余文判2年,马永成判20年。检察官陈瑞仁曾说,检察官在侦办官员特别费时,出现了区分蓝绿的“群组性办案”。这显示台湾司法大有改革必要。 最后谈一谈政治效应。 其实,扁因令人愤慨不齿的案太多,法官、检察官只要依法公平审判,重刑就免不了,这样判案,扁重刑既难逃,司法独立的历史英明也将由法官、检察官建立,而蓝营在政治上也将获得更多正面评价。 至于绿营,毫无因此沾沾自喜的理由,因为法官程序的公正性虽受质疑,但民众却仍接受法官重惩的判决,可见民众对扁有多么愤恨,绿营若发动群众抗争对扁强度声援,既得不到支持,还要付出重大代价。 基本上扁案对年底选举的影响将非常小,理由有二: 一、蓝绿在扁案的操作上互有得失,没有输赢,因此,扁案对政治冲击趋微弱。 二、过去绿营民众在马上台后有非常强烈的危机感,而民进党又没有提出明确有效而有别于扁的解决方案,所以许多人把希望仍寄托在扁身上,但现在大家认为陈菊是比扁更好的方案,扁的地位迅速边缘化。 重罚扁,既大快绝大多数人心,又显示台湾民主法治的进步,但也反映出其间仍有很大努力空间。 扁案的判决只是第一步而已。(作者为民进党新系大佬、前“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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