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创造性破坏”的推进作用
www.fjsen.com 2009-09-15 07:04 胡忠信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 胡忠信 扁案“世纪大审”宣判,结果引起震撼,更引来国际媒体的争相报道。 检察官陈瑞仁在陈水扁担任“总统”时,即对陈氏夫妇以“共同正犯”予以起诉;法官蔡守训秉持公正不阿精神听讼、办案,毫无疑问地,陈、蔡两位将是台湾司法迈向独立的“历史英雄人物”。卸任“总统”被判处如此重刑,社会也没有出现两极化的情绪、流血事件,这是台湾迈向文明法治社会的一大跃进。 同处亚洲的韩国、菲律宾都发生领导人滥权或贪渎事件,台湾也面临相同的处境。交付司法体系仲裁,是减少冲突、避免 “人头落地”、“成王败寇”的最好方式。再大的权力,也必须受到媒体与司法的检验。陈水扁一再意图透过政治干扰、法律手段阻碍司法程序的进行,最后仍然受到 “最严厉之制裁”,“天理昭彰,疏而不漏”,这是公平正义的落实,陈水扁所颠倒的价值与理念,再次得到保障与确认。 陈水扁被判处重刑,虽然仍有二、三审才能定谳,但已对未来的民主进程产生震慑作用。台湾民主化的进程相当快速而顺畅,但法治理念与制度却未深入人心,守法、执法、司法仍有极大进步空间,陈水扁以“卸任总统”身份都受此遭遇,正具有“创造性破坏”的推进作用。 多年以来,民进党对陈水扁所涉及的贪腐案,先是纵容、闪避,既而又罔顾现实、进退失据。之后,民进党中央在党内“挺扁派”的挟持之下,只在意陈水扁的 “人权”,却不愿意全方位地正视贪腐事实,其后果是民进党陷入了扁案的政治泥沼。一审宣判后,民进党没有道德勇气与陈水扁切割,当人民期待民进党脱离泥沼,搭建迈向未来的桥梁之际,民进党中央仍然犹豫不决、瞻前顾后,既不能与扁脱钩,反而愈陷愈深、不可自拔,如此表现人民岂会寄予期待? “人是自己命运的建筑师”,陈水扁唯有认罪、认错、道歉、汇回海外资产,才有救赎的空间。问题是有可能吗?陈水扁如何面对二、三审,这是他的考验与抉择。(作者为台湾著名时事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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