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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签署ECFA刻不容缓

www.fjsen.com 2009-08-22 10:19  潘锡堂 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本来马当局自8月起铺天盖地倡导两岸协商并签署 “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必要性,不过“莫拉克”台风重创南台湾,打乱并推迟了 “陆委会”对ECFA的下乡倡导计划。尽管如此,马英九首度在灾后接受台湾《经济日报》专访时表示,两岸签订ECFA就好像“合写一本书”,架构要先写好,明年上半年可望签订。对此,大陆方面一直以来均表赞同,“争取尽早谈起来”。虽然两岸对此有高度共识,然而台湾“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日前举行民进党ECFA“公投”提案公听会,再次体现了民进党反对到底的不理性态度。

众所周知,大陆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即东盟+1),在2010年初大部分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在此之前如果没有突破进取的作为,台湾产业出口将面临极大的压力。特别是东盟与大陆、日、韩又预定在2015年形成另一开放程度更高的自由贸易区 (即所谓东盟+3),届时对台湾的冲击会更大。正因如此,两岸若能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除了有助于台湾的出口并对总体经济创造正面效益外,更体现两岸关系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台湾整体投资环境的营造,有助于台湾未来吸引外资企业,进而强化台湾在亚太地区的竞争优势。

尤有进者,两岸若签署ECFA,将使台湾GDP上升1.65﹪至1.72﹪,如果再加计服务业与投资的影响,GDP上升的比例尚不止于此。此外,两岸在技术上下游互补及建构崭新商品价值链方面,也存在不少好处。例如台湾在若干产业的技术与管理上目前确实居于领先,而大陆在生产与市场规模上则是规模雄厚。两岸经贸关系若能透过ECFA的签署而多所合作,将有利于台湾开拓与发展其产业优势。再者,ECFA在本质上属于架构协议,即先订立架构后再谈具体项目,因此未来应是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即先签ECFA,确定项目后再逐一进行协商。

最后,笔者认为,绿营如果一直为反对而反对或开出一些不可能做到的条件作为签ECFA的前提,那结果就是不签而原地踏步。而台湾若自外于东盟等区域贸易组织,且坐视韩、新与欧美及亚太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其自由贸易协议之签署,则不消5年,台湾的经贸竞争力将会流失殆尽。换言之,将经济成长快速的大陆视为积极防堵的对象,对于台湾将非常不利。特别是当前大陆由“世界工厂”快速转型为“世界市场”,在全世界各国各地区都觊觎大陆此一市场时,台湾更应有积极开创性的作为,以签署ECFA进取大陆市场的策略,方为有效的因应之道。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 潘锡堂 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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